陕西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关于公开选聘莲湖区首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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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市莲湖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就莲湖区首届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选聘人数、范围及聘任期限拟公开选聘首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范围:在莲湖辖区内居住、工作或关心支持莲湖经济社会发展,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聘任期限为*年。二、选聘条件*.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六十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三、主要职责*.针对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向区司法局提出意见和建议;*.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向区司法局提出监督建议;*.参加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活动;*.对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询问,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了解、掌握行政执法单位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定职权情况,反映群众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承担区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四、报名安排(一)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二)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箱地址:******。(三)报名资料。(*)《莲湖区首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工作证明(含工作岗位、职务等信息,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能够证明自身具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验或特长的其他材料。五、公开选聘程序(一)资格审查及人选确定。区司法局负责对公开选聘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专业特长、工作岗位、年龄结构等因素,经面试后,择优提出建议聘任人选,报区政府审议。(二)召开聘任大会及颁发聘书。首届拟聘的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人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后,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聘任文件、聘书,并适时召开首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大会。六、有关要求报名人员应对填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请将报名资料扫描后压缩为一个电子文档(pdf格式,文档以“报名人姓名+所在单位名称”命名),并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箱地址:******。联系人:刘星 张爽子 联系电话(传真):********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号莲湖文化大厦***室附 件: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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