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寨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服务与第三方评估服务采购项目02包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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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采购人名称:金寨县司法局
采购人地址:六安市金寨县燕子河路
联系人:汪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尚泽国际****、****室
项目负责人:曾工
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金寨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服务与第三方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包
项目编号:AHJQ-CG-*******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大地社会工作服务与评估中心
中标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号包河区社会组织孵化园
中标金额:大写:壹万肆仟伍佰元整 小写:*****.**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单价、服务要求:金寨县司法局第三方评估服务,中标价:*****.**元
评审专家名单:谢继发、梁尖斌、李凤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收费标准:按定额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年**月**日(一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百乐门广场**栋****-****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釆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附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金寨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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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附件如下:金寨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服务与第三方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附件:金寨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服务与第三方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