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市本级]宜春市明珠小区周边路网工程 [第2次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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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单位:
宜春市明珠小区周边路网工程第一次答疑文件中:“一、投标申请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个月内(均指发证时间;下同)承担过工程获得过地级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良工程奖。”
现统一修改为:投标申请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 个月内(均指发证时间;下同)承担过工程获得过地级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良工程奖。
问:投标申请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 个月内(均指发证时间;下同)承担过工程获得过地级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良工程奖。山西省市政公用事业协会颁布的奖项,是否符合本项招标文件规定?
答:符合
问:投标申请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 个月内(均指发证时间;下同)承担过工程获得过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优良工程奖、或者省优工程、或者江西省杜鹃花工程奖(外省奖项应相当于杜鹃花奖)、或者部级优良工程奖。资审文件提到的这个要求是房建市级优良工程奖和市政市级优良工程奖的都可以,还是只能用市政市级优良工程奖?
答:本项目对优良工程奖的专业不做要求。
本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同等效力,其与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公告及第一次答疑文件中相关条款有不一致之处时,均以本次答疑澄清为准,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