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四届福建省舞蹈“美育之星” 电视春节大联欢暨中国舞蹈家协会福建考区2019年教学成果展演活动现场执行及直录播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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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对 第四届福建省舞蹈“美育之星”电视春节大联欢暨中国舞蹈家协会福建考区****年教学成果展演活动现场执行及直录播 服务项目下述内容进行国内比选采购。一、采购内容:品目号名称主要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服务期*-*福州广播电视台****平米演播厅****年**月**日-****年**月**日*-*高清直播录播转播车专业的高清录制设备和技术支撑、负责相关设备的操作与保管、*套广播级专业摄像机(其中包含一套*-**米专业摇臂)、活动内容剪辑*-*舞美舞台设计、搭建、室内p*LED屏、多画面拼接处理器、媒体服务器*-*灯光三合一电脑光束灯、电脑切割灯、摇头led灯、追光灯、灯光控制台*-*音响线阵主音箱、次底音箱、超低音箱、返听音箱、功放、数字调音台、无线手持话筒、无线头戴话筒*-*现场执行舞台监督、现场导演、艺术编排、节目催场、节目审看、视频播放*-*活动主持人省级电视台知名一线男主持人毛俊贺*-*撰稿对整个活动的主持词进行编写活动举行前*个工作日完成撰稿工作二、投标人基本资格标准:*.报价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且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的国内企业(报价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报价人应提供*讯道(标准讯道)直录播高清转播车的产权证复印件及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报价人应提供参与*个(及以上)在国内省级(或以上)电视台大型舞台类节目录制及制作的成功案例的合同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合同公章。*.报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同一标包报价。*.报价人应保证服务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以及提供的服务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经营相关服务的资质文件,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月**日。四、报名方式:邮件报名。五、标书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号广电网络集团。联系人: 郑女士 ****-******** 邮箱:******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