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市“智慧长江”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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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 “智慧长江”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根据湖北省咸宁市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咸宁财采计备: [****]******号要求,******受咸宁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对其咸宁市“智慧长江”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对招标文件第一册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部分四、技术偏离表中第 *条“*.加“★”的核心产品如不是投标人自主生产的产品,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其他间接授权无效。”更正为“*. 加 “★”的核心产品如不是投标人自主生产的产品,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承诺函(加盖厂商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 **号
联系人:张廷洲
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光谷世贸中心 C栋**楼
联系人:黄文欢
联系电话: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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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