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扫描服务(重新招标)招标文件的修改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招标编号:****-********各投标供应商: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扫描服务(重新招标)(项目申报书编号:*********,项目编号:SZDL********** 招标编号:****-******** )“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 修改内容如下:*投标人实力*专家打分*、投标人具有《档案管理系统》和《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每个得*分,最高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分。*、投标人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类别为甲级得*分,类别为乙级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特此通知。 联 系 人:林泽锦、蔡晓宇电  话:****-********-***传  真:****-********-***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