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市本级]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枣树、翰林片区服务大厅显示屏项目(编号: 中心-SHC2019-75)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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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的委托,就枣树、翰林片区服务大厅显示屏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中心-SHC****-** *、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预算:*.*万元) 枣树、翰林片区服务大厅显示屏 *批 (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 *、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②财务报表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现场银行查账为准; 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采用供应商备案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系统内获取开户名称及账号,转账单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室)。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联系人:林桠汶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宜******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经理 电话:***********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web/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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