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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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惠州市建******受博罗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博罗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HZJJ-*******号二、采购项目名称:博罗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采购项目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年。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有效期未届满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备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到报名现场核查:*、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有效期未届满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报名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请所有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因供应商未注册登记而对本项目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办公时间内:上午*:**~**:**和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建******登记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金购买(恕不邮购)。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注:**时**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惠州市建******会议室。 八、开标评标时间:****年**月**日**时**分。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惠州市建******会议室。十、联系事项: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建****** 联系人:邱小姐/何先生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 采购人:博罗县人民法院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博罗县罗阳镇新城二路***号惠州市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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