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采购北京天坛医院伽玛刀设备维保服务单一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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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申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北京天坛医院伽玛刀设备维保服务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供应商名称:医科达(上海)******;供应商名称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号陆家嘴基金大厦*楼。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号,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北京天坛医院伽玛刀设备维保服务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臧女士、尹女士、谢女士、鲁先生, 联系电话:***-********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北京天坛医院伽玛刀设备维保服务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该项目招标公告,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年**月*日止,该项目只有医科达(上海)******购买了招标文件,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了该项目的更正公告,延长购买招标文件日期至****年**月**日。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年**月**日止,该项目仍只有医科达(上海)******购买了招标文件。至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止,只有医科达(上海)******递交了投标文件。因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未开标、评标。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医科达(上海)******;供应商名称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号陆家嘴基金大厦*楼。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专家论证意见: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服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等内容无任何歧视性、倾向性或其他不合理条款,招标文件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该项目的需求特殊性和连续性,且经过一次公开招标,有效投标人只有一家。依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是有效的办法。本次采购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实施。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焦永春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高工 赵坚 北京市顺义区医院 高工 万振宽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高工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 ****年**月**日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财政局(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以及使用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号,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 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一来源公示.pdf; *、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未受质疑的证明.jpg; ****年**月**日 单一来源公示.pdf未受质疑的证明.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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