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灵寿县分局灵寿县生态功能县环境检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项目名称:****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县城生态环境监测经费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王刚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灵寿县分局(事业)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灵寿县人民东路***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号燕春饭店A座***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年**月**日**时**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元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报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监测能力满足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中常用项(土壤、废气、废水、噪声等)的采样、测试、分析、评价的需要,以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为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保护类别的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名及开标时均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被授权人****年*月-****年**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人印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则不需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则不需要)、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原件、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报名及开标时均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被授权人****年*月-****年**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经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留存备案,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采购数量:*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外省企业投标的需落实各项要求;*、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报名时所留邮箱发布。各投标人领取文件后请随时关注邮箱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