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扬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邗江区大队无线智能独立烟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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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供应商:
现对“关于扬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邗江区大队无线智能独立烟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HJCG****JZXCS***号)的“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部分进行修改如下:
原“*.*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不接受现金。”
 
现修改为:
“*.*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不接受现金。”
 
以修改后的为准
特此公告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