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县人民法院关于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一段168号金鹏金树大厦920(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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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在本院网站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服务”及“根据拍品为你推荐服务”,均与本院无关,请竞买人谨慎选择。如出现任何法律纠纷,竞买人责任自负。 公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本次网络司法拍卖已按照上述规定通知了本案的有关人员,部分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通知或可能存在未知权利人,特此公示。长沙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长沙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长沙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 **时至****年**月**日 **时止(延时除外)在长沙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长沙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坐落于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一段***号金鹏金树大厦***(权证号码:*********),发证日期:***.******.***.房屋类型为住宅用房,房屋结构为钢混凝土结构,房屋总楼层为**层,实际层为*层,建筑面积为***.**㎡,分摊面积为:**.**㎡,房屋有抵押。询价:***.****万元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点—**点);*、咨询联系人:湖南易****** ************、如需看样请在拍卖前*日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确认(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三、本次拍卖仅在淘宝网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处置该资产;拍卖公告以在淘宝网发布的为准,竞买人在其他网站或平台了解的公告信息本院不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淘宝网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在淘宝网相应标的物展示页面点击“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并按提示缴纳保证金是报名参与此次拍卖的唯一方式,请勿将保证金转账至本院银行账户,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一、竞得者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请在成交后十日内缴纳,请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至本院以下指定账户(注明买受人和资产名称):户名:长沙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长沙星沙支行账号:*******************本法院标的拍卖尾款允许贷款支付,在本院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买受人自行联系办理,买受人、标的物是否符合银行贷款要求以银行审批为准,本院不对网拍贷结果负责: ******长沙天心支行 第三方咨询联系人:吉亚慧 联系电话:*********** ******长沙市芙蓉支行 第三方咨询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 ******湘银支行 第三方咨询联系人:赵理 联系电话:***********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详情请参考网拍平台公布的说明。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过户、按揭)承办法官电话:****-******** (粟法官)监督电话:****-********联系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六路与棠坡路交汇处东北角 长沙县人民法院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 长沙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一段***号金鹏金树大厦***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