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市越州公证处办公用房装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浙江省绍兴市越州公证处建设的绍兴市越州公证处办公用房装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申请已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一、招标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绍兴市越州公证处办公用房装修EPC总承包工程。工程地点:延安东路***号新地大厦*楼***、***、***室。*、招标范围:办公用房装修以EPC总承包方式建设本工程,包括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所有装修配套设计(包括室内装修、电气、给排水、消防、弱电智能化、暖通等设计)、建设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勘察及结构鉴定,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估算价:约**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工期要求:**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要求****年*月**日。二、投标报名要求*、装修设计资质条件:满足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施工资质条件:满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省外企业须经省住建厅备案(省内企业不作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年*月至****年**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牵头人须为满足本次设计资质条件的单位或施工资质条件的单位,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③联合体牵头人须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报名及资格要求:本工程在绍兴市建******(绍兴市西咸欢河沿十号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企业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备案证明;(*)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B证;(*)联合体协议书、(*)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交纳清单证明。*、招标文件工本费:***元,图纸押金 *元。*、报名时间:****年 ** 月 ** 日至 ****年 ** 月 ** 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报名地址:绍兴市建******(绍兴市西咸欢河沿十号三楼)。三、其他有关内容*、交易保证金:陆仟元整,交易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在举行招标会议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开标前要求对实地进行踏勘并进行测量,图纸要求与现场查处对应。标书内必须提供如下图纸:a:提供原始测量图的平面,立面。b:外立面效果图(渲染图)*张(*张立面效果图)。c:平面布置图,效果图(渲染图)*张。*、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定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联系人:平华娟, 联系电话:****-********。四、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浙江省绍兴市越州公证处代理机构:绍兴市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