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内蒙古包钢医院医疗投诉办公司室采购诉讼类案件合格律师事务所项目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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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室采购诉讼类案件合格律师事务所项目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更正公告一、原公告主要内容项目名称:内蒙******室采购诉讼类案件合格律师事务所项目项目编号:包采磋〔****〕****号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YZBT-****-CG****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公告类型:采购更正公告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原公告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磋商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变更为: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包头市阿尔丁大街与黄河大街交汇处金融广场B座****室磋商地点:包头市阿尔丁大街与黄河大街交汇处金融广场B座****室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内蒙古包钢医院单位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少先路**号联系人:李淑红联系电话:****-******* ***********四、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包头市阿尔丁大街与黄河大街交汇处金融广场B座****室联系人:王铭联系电话:***********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包钢医院、******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