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宜春市大塘小区三期高层4个商铺招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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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JX****PK*****项目名称:宜春市大塘小区三期高层*个商铺招租(*年)标的名称:上高路大塘三期附***号商铺招租(*年)(转让底价:*.******万元);上高路大塘三期附***号商铺招租(*年)(转让底价:*.******万元);上高路大塘三期附***号商铺招租(*年)(转让底价:*.******万元);上高路大塘三期附***号商铺招租(*年)(转让底价:*.******万元);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项目简介:上高路大塘三期附***号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本次拍租标的具体以江西新源洪城房******出具的新洪房咨字(****)第****号评估报告的评估范围和对象为主要参考依据,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和拍卖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竞租人参考,意向竞租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租标的的现状、可能存在的瑕疵及交易风险。 *.本次拍租以每个商铺为标的单位,租赁期限均为三年,第*年年租金起拍价为江西新源洪城房******出具的新洪房咨字(****)第****号评估报告中各商铺对应的年租金评估价,以后每年的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挂牌价为首年租金的价格。 *.拍租标的的水、电等附属设施以现状为准,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对水、电、煤气、网线、卷闸门等配套设施的改造、完善及开户,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但开户前应征得出租方认可。租赁期内发生的水、电、燃气、物管、卫生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按相关部门规定及时缴纳。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时,不能破坏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公用设施,如需改变,应经出租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方自理。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承租方不得拆卸、破坏不可移动物资设备,装修部分无偿归属出租方。 *.本次拍租标的以商铺现状及现质量为准,商铺实际面积如与拍租资料中的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可移交面积为准,不影响最后成交价。 *.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私自分租、转租。承租方租赁各商铺经营的项目须符合法律法规,不得违法经营,并妥善处理、协调好四邻关系,拍租成交后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承租方在经营项目时,要符合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否则后果自负,与出租方无关。 *.其他未尽事项以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栏目中所述“交纳开始后,第**工作日**:**前有效(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系指本项目信息披露开始后,第**工作日**:**前(即****年*月**日**时前)交纳的全额保证金到账(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受让资格条件:*.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拍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拍租保证金,则标的流拍;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拍租保证金,则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放弃行使优先权。 *.【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后须在*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交易税费】 (*)涉及税收的,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承租方须承担本次拍租过程中涉及的拍租佣金(为成交价的三年租金之和的*.*%),出租方不承担此项费用。拍租佣金应在拍租成交确认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宜春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交易服务费由出租方承担,按赣发改收费〔****〕***号文的规定收取。 (*)******承担。 *.【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报名期为****年*月**日**时前。 *.【拍卖手续办理】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期截止前凭有效身份证明,代理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办理拍卖手续。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拍租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环城南路***号(联系电话:***********张先生) **. 【保证金帐户】拍租保证金转入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宜春办事处指定账户,以报名期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不收现金。拍租保证金汇入账户:【账户全称:宜春市工程咨询中心,开户银行:宜春农商银行宜阳支行营业部,账号:******************】。 **. 【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拍卖地点: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三楼第*开标室联系方式: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联系人:黄峥嵘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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