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9年12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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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产**万米离心浇铸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及**万件管道配件建设项目湖州市杨家埠南单元XSS-**-**-**C号地块************年产**万米离心浇铸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及**万件管道配件建设项目位于湖州市杨家埠南单元XSS-**-**-**C号地块,项目总投资*****万元。本项目新建厂房,引进喂料机、离心成型机、管接头缠绕机等进口设备,购置切管机、磨管系统、行车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万米离心浇铸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及**万件管道配件的生产能力。项目预计实现销售收入*****万元,利税*****万元。/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本项目间接加热水和切割降尘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仅排放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凤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喂料、离心成型、管接头缠绕排放的有机废气和丙酮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处理后经**米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收集后经初效过滤、布袋除尘处理后经**米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密闭后二次收集后经初效过滤器、固定吸附床处理后经**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由专用排烟管道于食堂屋顶排放。噪声: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同时优化车间平面布置,利用建筑隔声;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要求正常生产时车间门窗关闭;加强职工环保教育做到轻拿轻放等。固废:产生的生产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联 系 人:沈佳莹、陈建新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湖州市红丰路****号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