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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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卫生大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单位: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 公示时间: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止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工期/承诺质量/承诺 第一候选人主:******;成:佛山市顺******;*********.**吴樟星/浙************本项目开始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预计开始时间为****年**月*日,最迟施工开始时间为****年*月*日,计划竣工时间为****年**月**日(其中:设计工期为**日历天,施工工期为***日历天)。实际施工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开始计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详见招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质量标准 第二候选人主:中******;成:上海市******;*********.**王思功/苏************本项目开始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预计开始时间为****年**月*日,最迟施工开始时间为****年*月*日,计划竣工时间为****年**月**日(其中:设计工期为**日历天,施工工期为***日历天)。实际施工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开始计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详见招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质量标准 第三候选人主:******;成:广东******;*********.**李刚/粤************本项目开始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预计开始时间为****年**月*日,最迟施工开始时间为****年*月*日,计划竣工时间为****年**月**日(其中:设计工期为**日历天,施工工期为***日历天)。实际施工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开始计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详见招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质量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其异议应当针对全部中标候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电话:****-********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号 邮编:******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 ****-********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号公交大厦六楼 邮编: ****** 行业监管部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号 邮编: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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