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保康县2019年第五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歇马镇) 招标遴选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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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招标项目保康县****年第五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歇马镇) 已由襄阳市人民政府襄政函【****】**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保康县歇马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于土地增减挂钩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遴选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保康县小型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数据库房建类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项目名称:保康县****年第五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歇马镇)建设内容:歇马镇**个村,共***个拆旧地块,总面积**.****公顷,可新增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万元。计划工期:**日历天。招标范围:“保康县****年第五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歇马镇)”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安全生产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湖北省现行相关法规,达到合格标准。*.投标人资格要求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应为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信誉要求:(*)、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投标企业无正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不在法[****]***号文件失信通知名单中。(*)、投标企业须需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企业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标现场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经理(需在数据库中备案)参加开标会,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摇号时间投标人于****年 ** 月 ** 日 **:**时携带拟任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证件原件和身份证、投标承诺函到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报名。*.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万贰仟元整(*****.**元) 截止 ****年**月**日**:**时前投标人从基本存款账户(应与诚信库入库登记信息一致)汇至以下指定账户,以转帐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汇出保证金时,在银行进账凭证单据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未按规定金额、未按要求从基本存款账户汇至指定账户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以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名单为准),开标时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宣布到账情况。账户名称: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开户银行:******保康支行行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遴选规则(一)对参选投标企业的资格条件(投标承诺函、拟参与项目班子成员相关证件及现场核验表等)进行验证;项目班子成员身份证必须经交易中心身份证识别器验证通过,验证未通过且投标人有异议的,由投标人、招标人和监督人共同到公安机关再次验证,验证仍未通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二)产生代号。由参选投标企业代表按照签到的顺序获取本单位代码球号,现场公示代号结果,并由各参选投标企业签字确认。(三)中标摇号。各参选投标企业将对应的代码球放入摇号机,由招标人的代表操作摇号机,摇出的第一个代码球所对应的参选投标企业即为本项目的中标企业。(四)摇号结果确认。摇号结果由保康县歇马镇人民政府(招标人)相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五)遴选结果公示,签订施工合同。(六)参加上三轮保康小型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数据库房建类摇号中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联系方式招标人:保康县歇马镇人民政府地 址:保康县歇马镇联系人:谈先生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 地 址: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号 联系人:但女士 联系电话:***********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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