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汝阳县社会保险中心及社保中心采购计算机外部设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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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项目名称: 汝阳县社会保险中心及社保中心采购计算机外部设备项目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号。招标编号:汝阳政采招标(****)****号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年 ** 月*日 四、评标日期: ****年**月**日*点**分五、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六、中标情况标段招标内容中标人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 (元)*标段汝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配备办公设备采购,计算机外部设备,具体设备名称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华山路与汉宫路东北角和昌C区**幢***室******.** *标段汝阳县社保中心配备办公设备采购,计算机外部设备,具体设备名称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华山路与汉宫路东北角和昌C区**幢***室******.**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及资格审查小组名单郑朝辉(组长)、朱素霞、田艳艳、韦凌霄、刘照良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参照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发改办价格[****]***号、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九、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十、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单位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十一、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汝阳县社会保险中心地址:洛阳汝阳县河南省杜康大道中段**号联系人:张瑞娜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洛阳市***创智广场**楼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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