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征求《松阳县村级工程“集体建”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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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村集体和村民在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提高村集体工程建设绩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年)》《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运用本县“拯救老屋行动”整县推进试点、《丽水市古村落保护修缮预算定额》等改革创新成果,经充分听取有关单位意见和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松阳县村级工程“集体建”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此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一、 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地址:西屏街道长松路***号,邮编******),并在信封上注明“松阳县村级工程“集体建”实施办法反馈意见”字样。附件:《松阳县村级工程“集体建”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