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水区华侨中学校舍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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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华侨中学校舍修缮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名称:三水区华侨中学校舍修缮工程招标单位:佛山市三水区华侨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佛******公示时间: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止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编号工期/承诺质量/承诺第一候选人佛*************.**李恩平/粤***************个日历天/***个日历天合格或以上/合格或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其异议应当针对全部中标候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号)的规定提交材料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华侨中学电话:****-********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号邮编:******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号行政服务中心大院一号楼三楼***室 邮编:****** 附件:投标业绩表格评标结果公开附件投标主要人员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