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市机动车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项目(2019年第二套)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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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遵义市机动车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年第二套)*、原项目名称:遵义市机动车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年第二套)*、项目编号:SDCG-****-**-**-**、项目序列号:SDCG-****-**-**-**、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项目联系电话:************、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首次公告日期:****-**-***、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将原有“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第六节 评标--四、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个采购人代表和*个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个采购人代表和*个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项目特别资格要求:无”。故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对涉及到专业资格要求时可选择不填写或“/”。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与采购项目相匹配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书、施工资质证书及强制认证证书等(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要求及注意事项:投标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采购项目相匹配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书、施工资质证书及强制认证证书等,并文字描述该证书可承接业务范围。若材料模糊导致关键信息无法识别,导致评标文员会判定投标文件为废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本项目不涉及,故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可不用提供任何资料。**、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ppp项目:否**、采购人名称:遵义市生态环境局**、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遵义******?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永泽大厦*-*号?项目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附件:*号澄清.docx 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