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市绿园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定点服务机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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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定点服务机构选择
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吉******受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委托,代理长春市绿园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定点服务机构选择,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对长春市绿园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定点服务机构选择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定点服务机构选择。
*.*项目编号:LY******-***
*.*招标范围:长春市绿园区政府投资项目。
*.*服务内容:具体包括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咨询业务,项目结(预)算的编制、审核咨询业务及其他造价咨询工作等,并依法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如在合同存续期间遇国家政策调整,绿园区财政局有权根据政策规定对此项目做出相应修改、变更。
*.*取费标准:根据《关于制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正式标准的通知》(吉省价经字【****】*号)、《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补充通知》(吉发改收管字[****]***号)文件收费标准及计算方式,按折扣系数*.*计算,在合同实施期间,造价咨询费不随国家政策调整。
*.*选择家数:通过本次招标,选择**家造价咨询机构作为定点服务机构,如果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位不足拟选定家数,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拟选定家数,则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全部选择。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免责声明:本项目选取的合格造价咨询机构以定点的方式为采购人提供服务,采购人不对后期代理服务过程中的委托数量作保证。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年近三个月完整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网(***.******.***.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造价咨询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投标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 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注册造价师不少于*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上述人员必须是人证合一的固定职工;
***.******.***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号文件、吉建管〔****〕**号文件及吉建管[****]**号文件、吉建管〔****〕**号文件及吉建管〔****〕**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份到吉******获取招标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师证书及职称证书;(*)“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整。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五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号
联 系 人:霍光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
联系人:吴丹
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号财富广场A座****A室
电话:****-********、***********
传真:****-********
监管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