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丹阳市人民法院关于丹阳市东方嘉园11幢1单元601室及车库的不动产(含固定装饰装修)(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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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省 丹 阳 市 人 民 法 院拍 卖 公 告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将在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户名: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丹阳市东方嘉园**幢*单元***室及车库的不动产(含固定装饰装修)【房产证号:丹房权证开发区字第********号;土地证号:丹国用(****)第****号】;(*)位置:丹阳市东方嘉园**幢*单元***室及车库;(*)土地性质:出让;(*)产权面积:证载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室阁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室车库建筑面积:*.**平方米);(*)利用现状:空置;(*)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五日前至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优先购买权人的申报期限:自即日起至开拍前五日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申报。四、咨询、展示时间:自即日起至开拍前,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展示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如需看样请提前电话预约,咨询电话****-********。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拍卖活动结束前,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六、免责声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是否限购,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七、拍卖过程中的税费负担:因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应先行垫付上述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于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逾期将不予退还垫付的税费。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八、拍卖信息公示: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九、交付及过户手续的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关于拍品交付,执行法院另行通知。十、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拍卖竞价前司法网拍平台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丹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丹阳支行营业部,账号:**** **** **** )。 竞拍成功者逾期未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委托咨询及看样:电话**********或登录“快拍嘉”网站自助预约,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快拍嘉”自助预约看样。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丹阳市东方嘉园**幢*单元***室及车库的不动产(含固定装饰装修)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