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泉市2019年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申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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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泉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实施办法》,经龙泉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初审,下列人员符合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条件,个人培训委托定点培训机构统一开展,补贴由定点培训机构统一提出申请。现对****年*月-****年**月符合个人培训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年**月**日-**月**日。(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条件:*、指本市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且履行就业失业登记义务的城乡劳动者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毕业生,即:持有龙泉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本市户籍的农村劳动者、本市户籍的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本市户籍的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已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地户籍城乡劳动者等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已享受过第一次培训补贴的人员,次年起不得重复享受相同培训项目相同等级的技能培训补贴。)公示名单见附件。联系人:周飞 联系电话:****-*******附件:培训补贴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