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镇巴县兴隆镇卫生院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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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镇巴县兴隆镇卫生院委托,就镇巴县兴隆镇卫生院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投标资格、具备承担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镇巴县兴隆镇卫生院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B*******号
三、采购内容:模块式风冷冷(热)水机组*台,模块机控制器*套(详情见第四章)。
四、采购项目总预算:**万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供应商要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自身的信用记录。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日。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密封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放: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须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下午**:**—**:**时到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镇巴县财政局五楼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年*月**日下午**:**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下午**:**分;
地点:汉中金地大酒店
十、踏勘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前自行踏勘
地点:镇巴县兴隆镇卫生院
十、采购人:镇巴县兴隆镇卫生院
地址:镇巴县兴隆镇
联系人:张云波 联系电话:****-*******
十一、招标组织机构: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镇巴县财政局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传真:****-*******
十二、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