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西湖区涉林案件鉴定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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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之规定,我局在办理涉林案件时需要中介机构即案件鉴定单位对案件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现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对****-****年涉林案件鉴定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鉴定项目杭州市西湖区辖区内所有涉林案件,包括涉林刑事、行政及复杂信访案件等。二、资质要求案件鉴定机构:*、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三、服务要求鉴于案件办理时效性,要求鉴定机构在接到办案单位通知当天到达案件现场并出具初步鉴定意见,*天内出正式鉴定意见。四、报价和中标方式案件鉴定费按刑事、行政及信访等案件性质报价,复杂信访案件不超过****元/件;行政案件不超过****元/件,刑事案件不超过****元/件,超过最高价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最低者确定为****-****年涉林案件鉴定委托单位。报名单位未到*家,以议价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五、公告期限及媒介****年**月**日至****年*月*日。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湖区政府网上发布。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各鉴定机构请于****年*月*日下午五点前将报价函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寄到西溪路***号西溪新座*幢***室。联系人:季慧琴,电话:********。在开标前,不接受面交资料。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送达的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并作无效标处理。七、联系方式招标单位:杭州市西湖区农业农村局地址:西溪路***西溪新座*幢***邮编:******联系人:季慧琴电话:********传真:******** 杭州市西湖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