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青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高自然交告字〔2019〕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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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高青县人民政府批准,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存量)-高***号*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序号宗地编号土地位置面 积土地用途容积率建设项目开工时限建设项目竣工时限出让 年限起始价(万元)保证金(万元)保障资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亩平方米*****(存量)-高***号高青县扳倒井路以南、御泉路以西、苗家村旧址东部**.*******居住>*.*,≤*.*供地后*年内开工后*年内***********************(增量)-高***号高青化工产业园支脉河以南、规划纵四路以东**.******工业≥*.*供地后*年内开工后*年内***************注:以上宗地,竞得人须按高青县规划服务中心出具的规划条件和发改部门出具的产业准入条件、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约束条件进行开发建设。二、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在我市已经办理数字证书认证(原有数字证书需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升级),按照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和保障资金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三、出让信息获取方式竞买申请人须准备相关有效证件,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系统使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实行网上交易。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查询下载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四、竞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申请人须在****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保证金和保障资金。缴纳保证金和保障资金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竞买保证金和保障资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和保障资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年**月**日**时**分。保证金和保障资金汇入******高青支行。因银行保证金和保障资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和保障资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五、网上报价时间网上开始报价时间为****年**月**日**时,报价截止时间:****(存量)-高***号:****年**月**日*时**分****(增量)-高***号:****年**月**日**时**分六、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成交后凭竞得证明及相关资料到高青县自然资源局(高青县黄河路**号)进行资格后审,经审核无误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后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人资格。七、成交价款及其他税费的支付挂牌成交确认后,保证金和保障资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青县分中心予以划转或退还。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保障资金自动转为预付款,在接到成交确认通知*个工作日内,定金及预付款划转至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帐户,利息原渠道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和保障资金及其利息,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成交价款含耕地开垦费,其他税费由竞得人按照规定标准另行支付。八、联系方式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万欣 联系电话:****-*******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青县分中心 联系人:谢萍 联系电话:****-*******/*******/*******山东省****** 联系人:高鑫 联系电话:****-*******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