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牌头镇2020年度水利建设项目代理机构招标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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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头镇****年度水利建设项目
代理机构招标补充公告
一、代理协议中“**、中标人必须派指定人员每周一、三、五上午在镇政府上班(******轮流上班),以便于协调处理招标工作事宜,缺到一次扣除代理费用人民币一千元,累计三次(含)以上招标人有权终止代理协议。”
明确为“中标人必须派指定人员到牌头镇政府坐班(每周不少于一天),以便于协调处理招标工作事宜,缺到一次扣除代理费用人民币一千元,累计三次(含)以上招标人有权终止代理协议。”
二、*.*、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要求:本企业水利类注册造价工程师两名及水利造价员一名(诸暨市外造价人员须已办理进诸备案登记手续);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时确定本单位拟派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其中本企业水利类注册造价工程师两名及水利造价员一名(诸暨市外造价人员须已办理进诸备案登记手续)。
明确为“投标人应在中标后确定本单位拟派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其中本企业水利类注册造价工程师两名及水利造价员一名(诸暨市外造价人员须已办理进诸备案登记手续)。”
三、**、开标时须携带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复印件一份,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在资格审查时与原件一同递交,资料未带或携带不完整的则取消投标资格。
更改为**、开标时须携带资料:
交易员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或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年度保证金缴纳收据票据复印件、市外企业须出示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如提供不全,则按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