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市标准地名录编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芜湖市标准地名录编篡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芜湖市标准地名录编篡项目
项目编号: WH**CG****FW****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时**分**秒
开标日期: ****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省第四测绘院;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龙河路*号;
中标金额: ******.**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芜湖市标准地名录编篡项目、安徽省第四测绘院、*项、******.**元、项目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 。
评审委员会名单: 陈志飚、杜长才、姜颖、王珍、董浩。
招标人名称:芜湖市民政局
地址: 政通路**号政务中心A区四层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
地址: 安徽省广德县桃州镇新城区金茂财富公馆**幢*单元**楼;
项目负责人:何工;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按芜湖市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执行;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 **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不少于*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科城南区**-*-***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名称:歙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采购项目;采购单位:歙县民政局;签订日期:***.******.***;金额:******元;
*、名称:滁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采购项目;采购单位:滁州市民政局;签订时间:***.******.***;金额:******元;
*、名称: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合肥市民政局;签订时间:***.******.***;金额:*******元。
特此公告。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