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正德石业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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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一、建设项目******改建项目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杏田村惠安南高速路出口处,建设规模为年产石雕工艺品***件;项目投资***万元,项目职工定员**人(其中*人住厂),年工作时间为***天,日工作时间*小时。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切割、数控雕刻、钻孔工序的生产度水、除尘废水及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气:主要废气为手工雕刻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生产设备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固废:切制、雕刻过程产生的边角料、生产废水沉淀污泥。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生化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生产废水产生量为****t/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t/a。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及生化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达GB****-****《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旱作标准后方可用于周边林地灌溉,对周边水域影响很小。*、项目切割及数控雕刻、钻孔工序采用湿法作业,用水对刀片和切割面进行润湿通过喷水对刀头进行冷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石粉由水力捕集,随冷却水流入沉淀池切割过程基本不产生粉尘;手工雕刻区配套除尘设施,粉尘由排风扇吸入有采用水喷淋处置,无组织排放。项目需以生产车间设置**m卫生防护距离,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杏田村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外,受到影响较小。*、项目机械设备经基础减振措施,基本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南侧、西侧厂界噪声均符合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均符合*类标准。故本项目设备噪声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边角料及沉淀污泥集中收集后统一******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生产过程,导致环境风险的主要因素为粉尘爆炸,因此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对上岗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建议措施:厂内禁止明火,控制生产车间湿度,定期清扫地面降尘。通过以上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联系电话:***********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本评价在工程分析以及现状调查、监测的基础上,对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环保对策和措施。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了解当地居民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项目选址的态度、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年**月**日至**月**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面对面交流。要求提供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文本公示连接:https://***.******.***/s/*rSor*B*pp*Vb*CodoBPYtQ 提取码:bisb 建设单位:******公告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