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达区人民法院终端设备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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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一、采购单位:乌达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终端设备 三、采购金额(元):****** 四、拟定的供应商:************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一、乌达区人民法院审务通项目于****年由************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目前,该项目仍在使用,运行良好,根据业务需要需进行升级改造。二、该次乌达区人民法院审务通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是在原基础上进行改造,为确保升级改造项目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与服务配套,需从原供应商************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经专家论证,同意该项目即审务通,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从原供应商******乌海分公司进行单一采购。七、其他事项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白蒙海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联系人:白蒙海 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联系人:胡俊峰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乌海市乌达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