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州市高柳镇人民政府农业生产工程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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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高柳镇人民政府农业生产工程采购需求公示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一)项目概况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高柳镇人民政府农业生产工程。
(二)项目预算
总预算为:**万元,其中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万元,自筹资金*万元。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硬化道路*条共计****?O。
(*)修建温室大棚排水管道***米。
(*)修建智能联栋温室槽式排水沟***米。
预算安排**万元 。
*.实现的功能:对“利奇马”台风受灾较重的青州市九州农庄蔬菜专业合作社补助,扎实做好抗灾减灾工作,恢复农业生产。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要求。
*.满足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财库[****]***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交付:签订合同后立即组织实施,于**日历天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项目交付地点:青州市高柳镇。
*.满足该项目采购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执行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文件要求;
*.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要求及采购人相关审批要求。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三、论证意见:详见附件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六、项目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青州市高柳镇人民政府 地址:青州市高柳镇政府驻地联系人:闫主任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地址:山东东营广饶月河路***联系人:郄经理联系方式:***********发布人:二级经办人发布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相关信息*、青州市高柳镇人民政府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高柳镇人民政府农业生产工程需求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