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平果县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清理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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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果县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清理结果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桂财采〔****〕**号)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我县及时组织各预算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了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现将有关清理结果公示如下:一、狠抓落实,全面清理 我县于****年*月*日及时将《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转发给各预算单位,要求各单位立即安排专人负责对照问题清单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按照《通知》列出的重点清理和纠正的十个问题逐一进行核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清理工作。二、对照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对照财政部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我县就列出的十个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对各预算单位的清理结果进行统计,我县除存在“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这一问题外,没有发现其他方面存在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县于****年**月**日印发了《平果县推动工作提高效率二十条规定(试行)》(平委[****]***号)文件,文中第八条明确规定“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依规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并对招标程序及其合规性负全部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项目建设单位指定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发文,我县进一步明确了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确保了清理工作取得实效。三、加强政策落实力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我县紧紧围绕中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加大政策宣传,多措并举,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营商环境。通过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加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完善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和行政裁决机制和对供应商的利益损害赔偿和补偿机制、强化政府采购执行管理,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等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我县将以此次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构建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平果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