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本溪新校园(一期)餐饮中心外线电力工程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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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本溪新校园(一期)餐饮中心外线电力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本溪新校园(一期)餐饮中心外线电力工程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本溪新校园(一期)餐饮中心外线电力工程 建设单位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填报单位 ****** 工程类别 施工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公示结束时间 ****年**月**日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地点 沈本新城石桥子办事处平台子村拟中标单位信息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质量要求企业资质评审得分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 沈阳****** ****** 项目负责人 贺晓彤 张丹 栾莹 注册资格 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 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 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 证书编号 ******** ******** ******** 投标报价 ******.******元 ******.******元 ******.******元 工程工期 **天 **天 **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承装(修、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承装(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承装(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 评审得分 **.** **.** **.** 企业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TPBidder
*.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