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剑川县城镇棚户区基础设施道路改造工程(零星巷道)澄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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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GC*********************标段名称: 剑川县城镇棚户区基础设施道路改造工程(零星巷道)-变更内容: 澄清说明致各投标人:现对剑川县城镇棚户区基础设施道路改造工程(零星巷道)(招标编号:GC******************)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说明,请投标人认真阅读,以免造成投标失败: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要求”中“**.*请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证明文件以供审验:”第(*)项内容做出澄清如下:原招标文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核查后退还本人)。现澄清为:(*)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注:*、除上述澄清外,招标文件未对其他内容做出修改。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若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请以本补遗书为准。给各投标单位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