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新建“两房”食堂厨具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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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新建“两房”食堂厨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河南省******受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新建“两房”食堂厨具采购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新建“两房”食堂厨具采购项目*、采购编号:****-**-****、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为厨房设备及用品、主操作间排烟设备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元,该预算金额也即为本次磋商的最高限价。三、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介本公告于****年**月**日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四、磋商信息磋商日期:****年**月**日 磋商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小组全体成员:蒋新艳、宋建成、赵广召 定标日期:****年**月**日五、成交信息成交人:****** 成交价:人民币******.**元地 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二路**号**号楼*单元**层****号六、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参照发改价格〔****〕***号文相关收费标准收取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金额为*****.**元人民币。七、结果公告发布媒体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与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一致。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采购人: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号代理机构:河南省******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G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