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和县山格镇平寨、山格村17-20地块土方平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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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山格镇平寨、山格村**-**地块土方平整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平和县山格镇平寨、山格村**-**地块土方平整项目
招 标 人: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山格镇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万元,预算审核价为*******.**元,发包价为人民币*******.**元。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开标时间: ****年 ** 月 ** 日 **:**时
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福建******
中标价:*******.**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建造师: 王德柱 等级: 贰 级 证号: 闽************
评标专家姓名: 欧阳永枝、林丰崇、陈伟献
评标专家组长:欧阳永枝
评标情况说明: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已过期,不符合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否决投标。
公示期:****年 **月 **日 至 ****年 ** 月 ** 日
异议提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迳向招标人提出。
监管部门: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