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曙区新典路75号招租招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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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内容:位于海曙新典路**号的商铺,面积为**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本期租赁期限为*年。 租赁价格:承租价格参考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租赁价格,出租房屋的租赁底价原则上不低于评估咨询结论。首年租金根据竞标价格支付,之后每年进行评估,评估价高于竞标价按评估价支付,评估价低于竞标价按竞标价支付。评估金额:年租金*****元/年。评估单位:****** 招标评标方式:公开竞租,各意向承租户提交租赁承诺及报价函,以最高报价方中标,若有承租户愿意出更高的价格,允许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后价高者竞得,若出现价格一样,原承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标书领取: 标书领取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北京时间),逾期者视作弃权。标书领取地点:*******楼***室资产管理部办公室(江东区新河路***号)。标书领取时提供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为单位时需要提供);②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为单位时需要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招标方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 六、投标须知:*、承租方必须遵守本招标书及租赁承诺的约定,若中标必须遵守合同各项条款。*、本店面不能经营餐饮类店铺,不能出现烤箱等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设备,承租方应本着合法、文明的原则遵守市政府和城管局相关规定。*、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拍卖、调换等原因致使房产所有权转移的,双方可根据合同内容协商重新办理有关手续。*、租赁期内,出租方因单位或其他社会团体的法人代表变更,原租赁合同应继续履行。如经双方商定,也可终止租赁关系。*、承租户中标后自行负责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若因手续办理受阻导致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责任。*、租赁期满后,我方需继续公开竞租房屋,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若未竞得承租权,我公司不补偿对方因装修等经济损失。 七、投标时间:另行通知 八、开标地点:*******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周蔚昕 ****-********忻红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