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深化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进社区志愿服务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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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清洁家园·文明富阳”动员大会的号召,扎实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现就深化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进社区志愿服务垃圾分类工作通知如下:一、活动内容 围绕我区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定时定点”和“撤桶并点”投放工作内容,全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每月参加所在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志愿服务不少于*次。全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区管领导干部(包括不是中共党员身份的区管领导干部)要带头进社区参与服务,鼓励其他不是中共党员身份的干部进社区参与服务。*、开展“入户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社区党组织紧贴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定时定点”的中心工作,组织发动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投身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告知工作,落实入户宣传。宣传内容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分类方法、撤桶并点好处及定时定点投放要求。入户方法是由党员、社工、志愿者、物业(有物业入驻的小区)组成入户宣传工作小组,社工或物业负责阐述本社区或小区“撤桶并点”及“定时定点”工作具体情况及要求,党员和志愿者根据需要帮助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在包干楼道制度中增设垃圾分类工作任务。积极发动各党支部、党员骨干、楼群代表、社区群团共同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当中。在党员包干楼道制度中增设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实行垃圾分类楼道长责任制,做好“撤桶并点”及“定时定点”的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告知、检查指导等正面引导工作。*、因地制宜开设有关垃圾分类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各社区党组织可根据垃圾分类工作进程和实际情况开展“巡查督查”、“桶边督导”、“联户包干”及其他有关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发挥党员力量,做好宣传、沟通、调解、保障等工作,最大程度发动最广大人民合力做好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工作。二、活动组织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原则上安排在节假日和工作日的晚上等非工作时间,具体要求如下:*、活动形式。社区党组织围绕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定时定点”中心工作,明确活动时间、内容、形式,经乡镇(街道)相关科室审核后,在西湖先锋APP进行发布,接受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报名参与。原则上每个社区在启动该项工作后每周发布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次。*、组织开展。按照“谁组织、谁管理”的原则,由社区党组织负责做好活动的签到核实、任务安排和监督管理工作。活动结束后,社区党组织根据党员参与活动具体情况,给予规定的先锋分积分。不是中共党员身份的机关干部,只记录参加活动情况,不计先锋分。近期,社区要集中开展一次入户宣传。 如有不明事项,可联系区分类办王妙春,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