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购训练实战用装备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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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的委托,就“采购训练实战用装备项目”采用国内公开竞价的方式,为其选择供应商。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公开竞价公告,****年**月**日在远东(深圳)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开标、评标。现评标结果已经采购单位确认,特此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采购训练实战用装备项目
*. 项目编号:***FESZ-***SZF
*. 数量:*批
*. 采购需求明细: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 定标日期:****年**月**日
*. 响应人名称、报价及报价资格审查情况序号响应人名称是否通过报价资格审查投标总价*******是¥***,***.***. 候选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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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成交供应商:******
*. 预成交供应商地址及电话: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上星隔彼二巷六号一楼 ***********
**. 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肆万贰仟捌佰柒拾柒圆整(¥***,***.**)
**.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天(日历日)内。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号
联系人: 郜工、王工、郑工
电 话: ****-********、********转***、***、***
传 真: ****-********
邮 箱: ******、******
说明: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成交公告公示三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成交)公告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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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