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天府新区成南领寓综合市场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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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天府新区成南领寓综合市场出租标的名称:成都市天府新区成南领寓综合市场出租项目编码:DSCQ****CB*********挂牌价格(万元):**.**价格说明:——首次挂牌公告期:**个工作日首次挂牌起始日期:****-**-**是否联合出租:否挂牌截止日期:****-**-**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标的基本信息标的简介成南领寓综合市场是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正西街**号成南领寓*栋*单元负*层***号的商业用途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为****.**㎡(含其应分摊的国有出让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市场用房建筑结构为钢混出租方简况转让方 名称: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经济类型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企业类型其他所在地区四川 成都市 住所/注册地址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新中街**号注册资本(万元)业务无法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徐惠民所属行业国家机构经营规模微型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批准单位名称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批准文件类型批复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财政金融局关于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成南领寓综合市场资产出租的批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天成管财函〔****〕**号评估信息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评估机构(估值机构)四川公诚******评估基准日****-**-**评估核准(备案)机构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核准(备案)日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万元)**.**账面净值(万元)业务无法提供备注——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价格说明——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季度租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间不计利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租方因违约产生的相关费用出租方均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的违约金,承租方在出租方扣除之日起**日内补足。*.承租方中途解约的,出租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 *日内无条件将成南领寓综合市场归还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以任何方式进入租赁标的进行清场,租赁标的内所有财务的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理,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就此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租赁期满或因出租方原因解除合同后,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除抵扣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应退还给市场商品经营者的费用等外,由出租方无息返还承租方,但承租方拒不归还成南领寓综合市场的除外。*.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其他保履约保证金不退还情形详见《租赁合同》。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租赁期限*年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个租赁年度租金。承租方须承诺事项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向西南联交所交纳竞租保证金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本次出租以实物现状进行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自行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设施设备现状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自行在西南联合交易所官方网站查阅公告及相关资料,出租方不集中组织查看现场。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设施设备现状及其他情况均无异议。*.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同意出租方发布的《评估报告》、《租赁合同》、《入驻安全协议》。*.若承租方承租成功后,除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外,同时还须签订《入驻安全协议》。*.若承租方承租成功后,必须以公司化经营,不得进行整体转包且承租方自己经营面积不得低于**%。对外招商合同一年一签,招商期限不得超过标的约定的租赁期限,并将对外招商合同提交出租方备案。承租方租用成南领寓综合市场仅用于法律范围内允许的商业性(除餐饮、娱乐)经营,承租方租用成南领寓综合市场不得用于儿童场所,其他业态必须符合国家业态要求。*.成南领寓综合市场尚未办理分户权属证书,无产权证、土地证,出租方承诺其对出租标的的产权无瑕疵,有权对外出租。房屋用途为商业,土地用途为国有出让商服用地。*.本次招租范围:位于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正西街**号*栋*单元负*层***号的成南领寓综合市场,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为****.**㎡。*.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相关手续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和管理。*.承租方自行承担物业管理费用、水电气表及配套管线(包括开户)、经营活动发生的水、电、气等费用以及相关税费。*.承租方不得以装修、对外招商、生意不佳、停水、停电、停气等任何理由向招租方提出各种补偿要求。**.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归还成南领寓综合市场应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除了自己添置的智能设备可自行收回外,其余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等,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出租方,否则应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未经出租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不得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或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如果擅自改造或改变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 *日内无条件将成南领寓综合市场归还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以任何方式进入租赁标的进行清场,租赁标的内所有财物的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理,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就此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产生的一切经济、安全及法律责任,若因此给出租方造成严重损失的,或严重影响出租方社会声誉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按城管部门要求合理处置垃圾并承担可能涉及的垃圾、物业等全部费用。**.租赁期内,若遇市政施工,承租方无权要求招租方减收租金。**.本次出租标的面积可能与实际面积不一致,以实际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本次出租和成交价款。**.承租方应切实履行市场日常经营管理主体职责。应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做好市场诚信经营、环境卫生检查工作。应遵守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承租方应配备市场秩序、环境卫生、车辆停放、台账资料、信息宣传、设施设备、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等专、兼职负责人员,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人员要佩证上岗、作风正派、文明礼貌。**.承租方应在综合市场主要出入口墙面设置公示栏、导购图、宣传栏及各项市场管理制度。市场主要管理制度应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在综合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是商品经营的具体负责人。承租方应履行义务督促经营者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守法、诚信经营,遵守和执行农副产品准入制度,履行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接受有关行政管理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有关征收事项的特别约定:(*)如遇征收,且征收公告公布后,本合同自然终止。承租方应尽快搬迁,否则应按实际使用时间支付房屋使用费(按租赁合同的租金标准计算)。(*)承租方不享受针对该房屋的任何拆迁补偿和安置,出租方对于承租方承租期间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当出租方与动迁部门签订涉及上述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该房屋的处分权即转移至动迁部门,承租方应将上述房屋直接交付给动迁部门,否则,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方装修价值归属的特别约定:(*)承租方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其装饰装修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承租方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评估认定后进行补偿。(*)因不可抗力或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其装饰装修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评估认定后,由双方根据评估结果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承租方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担。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免责事项约定:(*)房屋及设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租方、承租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于政策法规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或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出租方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个工作日内将成南领寓综合市场交付承租方使用.**、出租期限为 *年。《租赁合同》一年一签,从第二个租赁年度开始逐年递增租金,递增幅度为上一年度租金的*%。**、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成南领寓综合市场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出租方与相临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如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承租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支付综合市场所占土地的使用费及基本租赁产生的税款费;承租方负责按时支付租金、水电费、管理费、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产生的相应费用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承租方对外招商合同一年一签,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对外招商合同应提交出租方备案。**、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相关手续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进行经营和管理。**、承租方自行承担水电气表及配套管线(包括开户)、经营活动发生的水、电、气等费用以及相关税费。**、承租方应切实履行日常经营管理主体职责。应遵守有关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产生的一切经济、安全及法律责任。 **、承租方按城管部门要求合理处置垃圾并承担可能涉及的垃圾、物业等全部费用。**.其他信息详见《评估报告》、《租赁合同》、《入驻安全协议》。保证金详细交纳金额(万元)*.****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账户信息账户名称西南联******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账号*******************保证事项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处置办法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意向投资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意向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披露附件名称操作评估报告下载租赁合同下载资产明细表下载挂牌信息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网络报价联系方式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昝老师项目咨询联系电话:***-********项目报名联系:李凤项目报名联系电话:***-********交易须知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第四条第四产权(***.******.***)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参与交易。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第七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八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若因意向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非本人账户划转保证金的,意向方应当提供本所认可的代付相关证明材料。第九条若*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第十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第十一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第十二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所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第十七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风险提示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尊敬的投资者: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经济和市场风险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四、其他风险 *.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index.php?a=showdscq&keytype=ZCZZGZ&keyid=**b*d**efae***d***ef***d*d****d*&update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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