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市涧西区环境卫生管理局购买纯电动小型洗扫车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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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涧西区环境卫生管理局购买纯电动小型洗扫车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资国际******受洛阳市涧西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就购买纯电动小型洗扫车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购买纯电动小型洗扫车项目 涧西政采单一(****)****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涧单一-****-*
三、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发布日期:****年**月**日
四、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
日 期:****年**月**日*时**分
地 点:洛阳市涧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五、谈判小组名单:张乃明、符艳红、丁晓琴、冒静、李克勤
六、包号、采购内容、工期、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包号:一
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纯电动小型洗扫车;品牌及制造商:海德牌******;规格型号:CHD****TSL;数量:**辆。
工期(交货期):**天
成交人名称:******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三山大街***号
七、成交金额:陆佰贰拾捌万捌仟元整(¥*******.**)
八、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九、公告媒体:《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公告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涧西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天津路***号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名 称:中资国际******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号楼*单元****室
联系人:张先生(工号:Lyszfcg****)李女士(工号:Lyszfcg****)
电 话:****-********、********
电子邮箱:******
十五、附:洛阳市涧西区环境卫生管理局购买纯电动小型洗扫车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中资国际******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