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家税务总局泗阳县税务局食堂厨师招标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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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受国家税务总局泗阳县税务局委托,现就国家税务总局泗阳县税务局食堂厨师招标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泗阳县税务局食堂厨师招标项目
(二)采购编号:E*******************-*
二、项目简介
(一)采购内容:配备*名工作人员(*名主厨、*名面点、*名服务员年龄不超过**岁,其中明确*名不超过**周岁且具有酒店服务管理经验人员为负责人)为采购人提供菜品加工服务(主厨人员和具有酒店管理经验的人员不能为同一人员)。
(三)期限要求:一年(以签订合同时间算起)。
(四)项目共分一个包。预算及最高限为:贰拾伍万元整(¥:****** 元)。
(五)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按有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服务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餐饮酒店管理、厨师以及管理人员的输送业务等内容。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酒店管理经验(须提供酒店工资流水账单或者酒店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或者提供酒店管理证明材料);
(*)配备所有人员必须有卫生防疫部门健康证明(中标后提供);
(*)主厨师必须具有国家颁发的*级及以上厨师证书。
(二)供应商须是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网员并申领CA锁,具体办理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cn/)《政府采购投标指引》,联系电话:****—********。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备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参与开标评标活动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需在投标截止前签到。
*.除不可抗力外,潜在投标人上传响应文件及报价成功无故未到场参与开标的将在网上予以公告*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可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采购人将按月支付合同款。
五、响应文件上传及纸质投标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及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供应商加入企业诚信库且审核通过后,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cn/ )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政府采购业务系统-网上竞价参与报价,并在响应文件及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及报价。
*、供应商需申领CA锁,具体办理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投标指引》。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竞价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报价要求
*、竞标报价内容包括: 项目管理费、人员工资费、人员服装费、易耗品费(指日常、保洁及食堂中所需的垃圾袋、抹布等易耗品)、利润、税金等在交付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元),高于此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接受。
*、本项目采用*轮报价,供应商注意报价时间,否则后果自负。
*、供应商须同时按本文件第二部分“响应文件编制和上传要求”的相关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上传至指定位置,否则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
*、供应商的系统报价与响应文件中明细报价汇总价不一致时,以供应商的系统竞标报价为准。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须按总价调整比例,调整各分项价格。
七、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三楼)
开标到场人员要求:参与开标评标活动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开标时需携带身份证验证身份信息)并按时签到。
八、本次报价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泗阳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于成东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
联系人:安小芳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泗阳县北京东路**号(泗阳县东方现代城北大门西侧)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