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点军五龙三路43、44号地块商品房项目土石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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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点军五龙三路**、**号地块商品房项目,已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点发改审批【****】***号文批准建设。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工程土石方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和相关要求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宜昌市点军区五龙片区,工程内容包括场地清表、土石方开挖、外运及弃置、场地平整等;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工期要求:**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土石方工程施工,******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已完成或在建至少*项单项施工合同金额达到***万及以上的土石方工程施工业绩;(在建工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已完成工程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交)工验收备案证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③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上传职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人)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投标人的信用总分分值须为**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总分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总分分值计为**分);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号)七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施工合同签署: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年*月*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cn)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发展大道**号 联系人:朱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地 址: 宜昌体育场路***号华祥天玺御墅*-*** 联系人:刘霞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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