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门市东灶港港池管理视频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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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东灶港港池管理视频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通******受海门市海门港新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海门市东灶港港池管理视频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海门市东灶港港池管理视频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海门港新区根据海事、长航公安和地方公安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内沿海港池的安全管理,需建设港池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建设内容主要为在港池沿线布设安装各类视频监控摄像头**套(详细清单附后),并将视频信号联网传送至各监管单位后方平台。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视频监控系统租赁服务。
二、项目编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万元/月,服务期**个月,总租赁服务费最高限价***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方式(其它方式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汇票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户名:海门市海门港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预算外资金,账号:*****************,开户行:东灶港农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如未携带(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 *
月 * 日下午 ** 时 ** 分(北京时间)
六、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门港新区政务中心、发展大道**号、海门港新区裙楼)
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时需缴纳相关编制招标文件工本费***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门市海门港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南通******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对有关技术及采购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对有关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九、其他事项:
*.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