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泗洪县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分银行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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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受泗洪县财政局委托,就泗洪县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清分银行服务项目进行网上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泗洪县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清分银行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E*******************-*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元
(四)主要内容: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我县政务服务网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号),我县财政厅与我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近期联合发文《关于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和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等工作的通知》(苏财综〔****〕**号)的相关要求。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年度以来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年*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竞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参与竞标,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竞标的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小企业划分标准;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
(二)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磋商文件获取费用:*** 元。。
(三)供应商网上获取磋商文件需申领CA锁,可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系统(http://***.******.***/)进行在线办理,咨询电话:****-********。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系统设置只能输入*人信息)。磋商前,供应商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参与磋商活动人员信息。
(五)本项目分*个分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后果自负。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年**月**日 **:**
(二)磋商地点: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厅(泗洪县仁和路*号政务服务中心西辅楼)
(三)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到(以完成上传为准)电子交易平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杰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泗洪县洪泽湖西大街富园天郡北门*号楼*楼
邮政编码:******
采购人:泗洪县财政局
联系人:李楠楠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八、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九、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泗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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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项目投标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