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关于通达海系统驻场运维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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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关于通达海系统驻场运维单一来源 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 法院通达海系统驻场运维 三、采购项目概况 我院于****年*月*日起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统一使用通达海办公办案系******由南******授权,向我院派驻驻场运维工程师。其职责包括:通达海办公办案系统中审判流程系统、办公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等软件系统的安装、配置、操作培训、解答操作疑问、运行状态的定期检查、系统定期优化、故障排除、配合市法院做好日常管理等常规性运维工作。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万元。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因我院办公系统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业务针对性,需求的运维人员必须具备对该系统十分熟知且对法院相关业务深入了解的能力;根据法院审判业务系统每年承载大量案件流程管理和媒体数据的传输服务,这一服务是构架在南******开发的应用软件之上,并且所有运行维护工作是在南******的配合下完成,运************已******为我院提供相关服务,因此我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作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 *.通******与南******的合作模式确认,即:******已取得南******授权为我院提供运行维护。因此该项目******承接。 五、拟定供应商 ******。 六、其他事项 其他供应商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采购人提出意见。 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甘老师 电话:******** 附件:南******授权说明书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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