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滦平县2019年度第5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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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政增减挂钩函〔****〕**号
滦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滦平县****年第*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区实施规划。项目拆旧区共**个地块,总面积**.****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建新区共*个地块,总面积**.****公顷(耕地*.****公顷,园地*.****公顷,农村道路*.****公顷,田坎*.****公顷)。项目区周转指标使用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你县要按照有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规定和批准的项目区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做好项目区农民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你县要将项目实施情况实时录入自然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