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淮北市甲和木业有限公司位于杜集龙湖项目区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及地面附属物、机械设备(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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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上午**:**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名下位于淮北市龙湖工业项目区龙河路西、风井四路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坐落该宗土地上的厂房及地面附属物、机械设备,明细如下(详见评估报告):*、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使用(终止)年限:****年*月**日止;规划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土地使用权证号:淮土开国用(****)第***号;评估价:***.*万元】 *、该宗土地上的房产【钢结构厂房(*个)、厕所(*个)、配电房、库房、宿舍、浴室、食堂、车棚、门卫、办公房(*个);建筑面积合计约****平方米,评估价合计***.*万元】 *、地面附属物【围墙:实墙、花墙,合计约***.**米,评估价合计*.*万元;大门:门垛*.*长*.*宽*m高,评估价:*.*万元;路面:约***.******.***平方米,评估价:**.*万元;苗木:绿化苗木、柳树、杨树等,评估价:*万元】 *、机械设备【预压机、热压机、烘干机、多片锯、打胶等(详见评估报告-机械设备),评估价取整:**万元】 上述土地使用权、厂房及地面附属物、机械设备整体拍卖评估价:人民币*******元;起拍价: 人民币*******元; 保证金: 人民币******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请竞买人自行在标的物页面一键预约看样,并根据预约时间准时到场,输入看样码签到后即可看样。咨询电话:**********或旺旺在线留言了解详细情况。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若拍卖成交,现状交付。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殊说明:如以公司名义购买,请于开拍前七日与拍辅机构联系。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被执行人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具体费用从拍卖成交款中扣除。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之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相山南路兆基家居对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拍卖辅助机构:******联系人:***********(赵女士)辅助机构咨询电话:***-*******法院联系电话:****-*******法院举报监督电话:****-*******(监察室)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月**日 ******位于杜集龙湖项目区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及地面附属物、机械设备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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